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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文號:冀建法改〔2019〕11號 發布日期:2019-08-0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為企業提供更便捷的服務,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決定將省廳實施的2項行政許可事項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托下放事項
將下列行政許可事項委托企業注冊地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ㄒ唬┙ㄖ┕て髽I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ǘ┙ㄖ┕ぬ胤N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
二、委托下放權限
?。ㄒ唬鞍补苋藛T”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的受理、審核、審批和考核合格證書信息驗核工作。
?。ǘ┙ㄖ┕ぬ胤N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包括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的受理、審核、審批和操作資格證書信息驗核工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委托范圍內以省廳名義開展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和個人實施。
三、工作程序
申請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的企業,應通過河北政務服務網行政審批辦公平臺(http://www.hbzwfw.gov.cn),在相應審批機關專欄分別選擇“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事項,進入系統申報。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的審批機關按照河北政務服務網規定的標準和省廳承諾時限,通過行政審批系統完成受理、審核、審批和證書驗核工作,統一核發加蓋省廳公章的電子證書。具體操作可參考《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系統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
四、工作要求
?。ㄒ唬﹪栏駥徟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的審批機關要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明確審批要求和責任分工,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保證審批工作質量。要按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程序,分別設定受理、審核、審批和證書驗核崗位人員,受理、審核、證書驗核崗位設定人員應與審批崗位人員分設不同人員。
?。ǘ┘訌娕蟊O督。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的審批機關要加強對“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審批后監管,公布當地咨詢服務電話,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省廳將對各市審批結果開展“隨機”抽查,對隱瞞有關情況、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律撤銷考核合格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對因審查不嚴導致審批結果錯誤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員的責任。
?。ㄈ┳龊脵嗔ο路懦薪庸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的審批機關要主動與政務網做好銜接,抓緊公布權力事項和辦事指南,務必于8月15日前完成各項承接銜接工作,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的審批機關填寫《行政審批系統用戶開通申請表》并加蓋部門公章后,務于8月5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人:趙勝格,電話:0311-87904537,傳真:0311-87805328)
附件:1.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系統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
2.行政審批系統用戶開通申請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8月2日